環保署提醒您,又到每年四月份繳交牌照稅的季節了喔!若車體已回收的車主,可持該署開立的回收證明單或廢車回收管制聯單辦理車籍報廢節稅止費,停止牌照稅及燃料費的稽徵累計;如愛車已老舊仍停置道路尚未報廢者,也請儘速聯繫該署登記有案之回收商進行車輛回收。
汽(機)車燃料使用費補繳通知書,已於今(105)年 9 月底寄出,係為今(105)年全年度汽燃費費額,繳納期間為 105 年 10 月 1 日至 31 日止,請車主按時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環保署提醒您,又到每年四月份繳交牌照稅的季節了喔!若車體已回收的車主,可持該署開立的回收證明單或廢車回收管制聯單辦理車籍報廢節稅止費,停止牌照稅及燃料費的稽徵累計;如愛車已老舊仍停置道路尚未報廢者,也請儘速聯繫該署登記有案之回收商進行車輛回收。
汽(機)車燃料使用費補繳通知書,已於今(105)年 9 月底寄出,係為今(105)年全年度汽燃費費額,繳納期間為 105 年 10 月 1 日至 31 日止,請車主按時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有交通罰款未繳的汽機車車主,下周一前若未繳交罰款,可能面臨被迫需重新考照,否則將成為無照駕駛。交通部公路總局估計,估計未繳交通罰款、又超過5年緩衝期的民眾有23萬人,將因緩衝期到期受到衝擊。
公路總局表示,2008年以前,民眾未繳罰款會被吊銷駕照,總計有33萬名車主因此被迫需重新考照。公路總局監理組組長王在莒表示,交通部在2008年修法,民眾未繳交通罰款不再吊銷駕照,改為直接移送強制執行。但考量人數眾多,當時放寬為5年寬限期,只要在5年內補繳完畢,就免吊銷駕照,